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兰州交警曝光三起典型酒驾案例,解读酒驾九大误区 热点评
来源:兰州日报     时间:2023-05-18 00:12:43

5月17日,兰州公安交警曝光3起典型酒驾案例,希望广大驾驶员朋友引以为戒。同时解读酒驾9大误区。

案例一:


【资料图】

查获时间:5月15日9时38分

查获地点:兰州南收费站

酒驾车辆:甘AZ2Z65

驾驶人:路某

呼气检测结果:70mg/100ml

案例二:

查获时间:5月14日21时57分

查获地点:安宁区建安东路与盐池沟路口

酒驾车辆:甘A9R371

驾驶人:蒋某

呼气检测结果:61mg/100ml

案例三:

查获时间:5月13日09时10分

查获地点:中川收费站

酒驾车辆:川G9D176

驾驶人:吴某

呼气检测结果:37mg/100ml

在现实中很多人存在市民们存在酒驾误区,为此兰州交警为此解读酒驾九大误区。

酒驾误区一:酒后骑摩托车不属于酒驾。

其实不然,实际上二轮摩托车、三轮摩托车都属于机动车,酒后驾驶摩托车肯定属于酒驾,同样要受到相应处罚。

酒驾误区二:酒量大喝点酒开车没问题。

酒驾的认定标准和酒量的大小没有任何关系,是否构成酒驾,是依据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来决定的。酒量大的人饮酒后即便神志清醒,血液中酒精含量也可能达到酒驾标准。

酒驾误区三:饮酒后挪车不算酒驾。

汽车发动并发生位移,驾驶人即处于驾驶行为当中。即使车速再慢,由于控制能力及反应能力上受到酒精的麻醉,都会造成不同程度影响,在此情况下,极易发生危险事故。根据我国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的规定:只要将车驶离车原位,就可以认定有了驾驶行为。而只要驾驶员饮酒后在道路上有驾驶机动车的行为,即构成酒驾。

酒驾误区四:饮酒驾驶不上马路就没事。

在小区内、人行步道等地点饮酒驾驶,经测验调查后若达到酒驾或醉驾标准,交警也会按照相关法规条例统一处理。

酒驾误区五:多喝水能稀释酒精含量。

喝水、吃口香糖等方式让口腔里的酒精含量降下来的做法是没用的。交警使用的酒精检测仪,检测的是来自肺部的气体,而不仅仅是口腔里的。

酒驾误区六:服用醒酒药可以醒酒。

服用醒酒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酒精对肝脏的损害,但并不能分解酒精,减少酒精含量。

酒驾误区七:网购测试仪自查。

网购测试仪并不靠谱,不能作为法律依据。而且,认定酒驾酒精测试仪只是初步检测,还要抽血检测血液酒精含量。

酒驾误区八:睡一觉再开车不算酒驾。

酒精一般在人体中代谢的时间为10至20个小时。如果少量饮酒,至少要在6个小时后驾车。如果头一天饮酒量比较多或特别晚,建议第二天不要开车,至少要经过24小时后才能将体内的酒精散发出去,否则次日开车也可能产生酒驾甚至醉驾违法行为。

酒驾误区九: 药酒、甜酒不是酒。

药酒、酿酒、甜酒、梅子酒等,不管是什么酒,只要饮用后驾车,体内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mg/100ml同样是属于酒驾行为的。

兰州日报社全媒体首席记者 葛强 文/图

编辑丨孙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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