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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法狩猎野生动物,英德2人被公安机关抓获
来源:南方Plus     时间:2023-07-03 06:06:22

7月2日,记者从英德市公安局获悉,英德市公安机关于日前成功破获2起非法狩猎,抓获嫌疑人2名,起获狩猎工具1批。


(资料图)

案例一

近日,英德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根据坑口咀派出所上报的情况,在辖区开展交通整治工作时,现场缴获2条蛇、9个蟾蜍,疑似有人在辖区非法抓捕野生蛇。随即,立刻开展走访调查。

张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拘留。

经查,村民张某涉嫌非法狩猎,并依法将张某传唤至坑口咀派出所接受调查,张某如实供述了自己非法狩猎的犯罪事实。

据张某供述,他发现附近的竹林里有蛇出没,就动了捕猎的念头,将藏在家中的捕猎工具拿到竹林中进行非法狩猎。

经审讯,嫌疑人张某对其非法狩猎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。目前,张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拘留,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。

案例二

6月28日,英德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结合轮值勤务任务,在石牯塘镇走访调查期间。发现吴某家中有两瓶用鹰类浸泡的酒。经询问,吴某称该鹰类是使用绳索非法捕获。

目前,吴某非法狩猎一案已移送英德市林业局,案件正进一步办理当中。

吴某非法狩猎一案已移送英德市林业局。

英德市公安局办案民警表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四十一条:非法猎捕、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的,或者非法收购、运输、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
违反狩猎法规,在禁猎区、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、方法进行狩猎,破坏野生动物资源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罚金。

该民警提醒,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,也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基础,广大市民群众切勿受利益驱动,或为满足口腹之欲而去铤而走险、以身试法。同时,也请广大市民群众,拒食野味,拒不参与野生动物交易,看到盗猎、收售野生动物行为,立即举报。

南方+记者 陈咏怀

通讯员 英公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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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作者】 陈咏怀

【来源】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+客户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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